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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私家调查科普: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怎样起诉

发布时间:2025-11-20  阅读:5

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起诉与婚生子的起诉流程一致,具体包括以下几步:

1、撰写起诉状,准备与子女抚养情况及抚养费相关的证据材料。

2、应以非婚生子作为原告起诉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3、跟进人民法院各项开庭前工作,包括排期开庭、财产保全、证据交换、调查取证。

4、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,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。

5、跟进开庭后的各项工作,某些案件可能存在多次开庭。

6、领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,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7、深圳部分人民法院设置了庭前调解程序,庭前调解时,当事人需要跟进调解阶段的各项工作。


民事起诉状

原告:王某某,女,2007年11月22日出生,汉族,住长沙市 xx3号202室。

法定代理人:王某某,女,1975年2月10日,汉族,住长沙市xx号102室,系原告王某某之母,身份证号码:xx823。

被告:陈某某,男,1967年10月12日出生,汉族,户籍地:长沙市xx弄14号202室,系原告王xx苇之父,联系电话:13000xx。

诉讼请求:

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,

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,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:

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、教育费的一半:

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和理由:

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,是被告陈某某(父亲)与王某某(非婚生母亲)之女。被告与王某某(母亲)2006年相识,在工作中配合默契,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,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,出生之后一直由(母亲)王某某抚养,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,经(母亲)王某某多次催付,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。

原告认为,自己尚在幼儿期,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,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,现在王某某(母亲)为了照顾原告,无法正常去上班,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。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,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,因此仅靠母亲(王某某)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。况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。

综上所述,原告、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,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,故向贵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如所请,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
具状人:

20215年  月  日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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